1.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学者、律师、企业负责人等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民主。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权威发布共计12次,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公开专栏,以日历形式展现,方便公众根据每次会议日期“按图索骥”查看历史会议内容,通过“一图读懂”的解读方式,提升市政府会议内容的展示度。在市政府实事项目立项过程中,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通过门户网站、“寿光发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收集市民意见建议等,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实事项目“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更实在”,让市民群众更好感受到城市温度。

(2)推进会议公开。
各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推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进行了公开,并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2019年,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23条,举办社会代表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等活动3场。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9年7月,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执法清单、行政许可处罚信息1147条。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助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围绕助推高质量发展,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市、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多渠道、跟进式发布2153条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公示机制,累计归集、公示“双公示”信息11232条。围绕社会监督重点领域,组织政府部门按季度公开全市便民利民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倒逼重点工作落实。
推进精准脱贫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建立扶贫信息公开专题,及时公开了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
推进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污染防治”专栏,及时发布全省15镇(街区)和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信息。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每月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月报。每月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实时发布150余家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信息。
(2)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2019年,通过寿光政府门户网站、《寿光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市政府其他文件62件,人事任免文件21件。紧扣机构改革进程,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准确发布2019年市政府及部门预算、2018年市政府及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
抓好全市权责清单、审批中介服务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的统一管理和动态调整,持续拓展“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切实维护各类清单和办事指南的严肃性、权威性。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制度,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开展了解读,通过寿光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共78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采用专家解读、图示图解、视频解读等开展解读,重点阐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共制作规范性文件3件,已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559项,处理决定49628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3705项,处理决定787件;公开行政强制事项361项,处理决定1141件;公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835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31项。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29件,采购总金额46.49亿元。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寿光”网站公示。2019年,寿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数据达到 1.3万余条。“信用寿光”网站已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000余条,公示信用“红黑名单”信息135条。
(3)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重点公开了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2019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全过程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等,按照有关规定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或监督公开。2019年,公开政府采购领域采购公告和合同公告等信息137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信息11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等信息12条,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交易公告等信息6条;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信息7条,农村危旧房改造信息13条,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4条。
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设立“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及时公开了市级预决算报告和草案,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细化到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相关文字说明更翔实,公开内容更全面、细致。
推进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了市属企业经营情况以及按照规定公开市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年度薪酬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了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并按月度公开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4)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设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公开专栏,通过图片、表格、视频等方式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高龄老人补贴、养老补贴等信息。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文件13件,发布社会救助福利领域政府信息121条。
推进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的相关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主动公开了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信息。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及时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寿光教育”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建设了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反馈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及公众诉求。
推进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设立“医疗卫生”公开专栏,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了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定期发布疫情信息,遇重大、特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时,向社会及时公开传染病疫情有关情况及预防、控制、治疗措施等信息。
推进征地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链接,方便群众查询土地审批结果、用地政策、地价、矿业权出让、执法等信息。自然资源管理局在网站设立专题专栏,主动公开了征地信息查询、矿业权出让、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标准地图下载、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文化惠民活动信息公开力度,梳理汇总每月演出、活动、展览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已发布保护名录和设施名录2条,文化服务活动29条,体育赛事和活动15条,设施建设和使用7条。
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公开了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已公开灾害防范部署信息65条,次生灾害信息8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信息15条,救援需求、救助对象等信息163条。
(5)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6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103件,办复率100%。
3.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
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并分为政策解读音视频专栏、数字图片专栏、新闻发布会解读专栏、主要负责人解读专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201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其中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7场,实现高层次和频次的新闻发布常态化。
(2)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
将辖区内重点网站、论坛、贴吧等互动平台及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全面纳入舆情监看范围。安排人员7*24小时值守,全面加强网上舆情巡查监测,重点关注收集教育医疗、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民生领域的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的预警、分析和研判,制定网络舆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网络突发舆情的应对准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10次,“寿光民声”接收群众留言2万多条。 “寿光随手拍”和书记市长信箱共接收企业、网友咨询、建议、感谢和投诉件1023件,转办率达到100%。
(3)创新公众参与模式。
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走进政府机关,现场了解政府机关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共开展教育、环保、警务、统计、市场监管等民生领域“政府开放日”活动7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及时修订全市“依申请办理示范文书”,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公开服务点当面咨询的接待和服务,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意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维护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寿光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市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核的市政府公文主动公开率达95.6%。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建设标准,建成本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管理、数据、服务、运维、安全等集约化各项功能。围绕信息发布、营商环境、形象宣传、服务指引等功能板块,提升英文版宣传服务能级。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板块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
按时编辑出版《寿光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共编发公报4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6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解读78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政府公报中增加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涉及社保、医疗、教育等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内容,并将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纳入了公报选编范围,政府公报权威性政府政策文本的功能进一步凸显。
积极发挥“寿光市人民政府”新媒体平台特点和传播优势,创新发布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两会期间,“寿光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府工作报告》H5作品,为市民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讲解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受到了广泛好评。
(五)监督保障方面
1.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参照上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架构,结合政府领导分工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组长、20个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力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推进。15个镇(街区)及大多数政府部门同步调整了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单独设立政务公开科,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均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共有政务公开机构82个、专兼职工作人员约130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听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主动公开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水平。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2次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17次在《潍坊政务公开》刊物上签批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对年终考核成绩较差且问题整改率低的单位由市政府直接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考核促工作的良性作用。2019年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权重由5分提高到20分,有力地推动各镇(街区)和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提升主动公开等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采取市政府办公厅测评、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等评估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尽量提高量化评分比重,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
4.实施全过程督查。围绕“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目标,采取第三方测评、电话督导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并形成核查情况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工作建议书》的形式通报给相关责任部门,逐一对照整改,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5.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新《条例》出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条例》修订、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分批次对全市15个镇(街区)、55个市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2019年11月份,已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覆盖”轮训了一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8
|
+111
|
212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11
|
+201
|
21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08
|
+180
|
660
|
行政强制
|
156
|
+28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2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429
|
46.49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49
|
0
|
0
|
0
|
0
|
0
|
49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