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
繁
|
EN
|
站内搜索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寿光民声
人社局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在线服务
服务指南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招聘专区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寿光市人社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寿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牟光庆、段俊华与寿光市双盈物流有限公司寿劳人仲案字[2021] 2223-2224号裁决书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0
寿光市双盈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牟光庆、段俊华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寿劳人仲案字[2021] 2223-2224号裁决书,依法裁决你单位支付牟光庆工资1800元、支付段俊华工资1600元。自公告起 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20日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0
编辑: 审核: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完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给领导写信
办事咨询
纠正此文错误
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