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公示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和《寿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具体规定,经历初审、复审,下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寿光市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日至8月15日
举报电话:0536—5256255
举报地址:寿光市房产物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2021年8月1日
通过了解完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