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配套公寓(租赁住房)建设集中的租赁住房
更新时间:2022-02-16 发布机构:住建局 联系人:李广凡 联系电话:13583686066、5766000 内容摘要:支持人才聚集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 ,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租赁住房。对于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和职工公寓等 , 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提高到 15%。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更新时间:2021-03-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15689168183、5225061 内容摘要: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实施“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三种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
更新时间:2021-03-1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英亮、董少君、于健 联系电话:15689259900(张英亮)、15650290908(董少君)、15689168183(于健) 内容摘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工业用地项目,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确定起价。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