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贷款篇】之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预支未来财富 享受现代生活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服务特色
消费用途广泛、贷款额度较高、贷款期限长。
☆借款人条件
1、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纪录;
4、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仅采取自然人保证方式的,借款人和保证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党政事业、国家机关公务人员。
2、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烟草、医疗卫生(需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教育(需为县级以上教育机构)等部门人员。
3、国有大型企业、大型股份制企业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
☆贷款期限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以保证人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证人综合担保能力。一名自然人担保的,贷款金额最高为5万元,两个自然人担保的,最高贷款额10万元;以个人住房或其他房产抵押担保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的50%;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执行上浮。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采用按月付息,按月、季、半年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必须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