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近年来,环保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了国家生态市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拉开了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序幕,节能减排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模范城市”,“国家环境监察试点单位”、山东省环保系统 先进集体,潍坊市文明单位、寿光市“群众满意机关”、“和谐创建示范单位”、“平安菜乡建设先进单位”、“争先创优奖”等二十多项荣誉称号,并在2007年度市直部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中荣获三等奖。
2008年,市环保局将紧紧围绕生态市创建,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线,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服务,打造亮点,优化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