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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 > 市 人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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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
分管工作:协助刘中会同志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参加市委要求市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活动;完成市委分工的有关工作;联系圣城街道人大工作及驻寿光的潍坊市以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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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副主任
分管工作:分管市人大机关工作;分管办公室和人大信访工作;参加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参加的党委系统、群团组织等方面的活动;联系上口镇、侯镇人大工作及驻两镇的市人大代表、市直党群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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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分管工作:分管人事代表室工作;负责代表换届选举及补选、罢免、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督办,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人大任免干部有关工作;联系羊口镇、台头镇人大工作及驻两镇的市人大代表;负责市人大的招商引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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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副主任
分管工作: 分管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参加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参加的计划财税、经济贸易、审计、技术监督、安监药监、工商金融、电力、旅游、油区等方面的活动;联系营里镇、古城街道人大工作及驻两镇(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市直财经金融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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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副主任
分管工作: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参加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参加的公检法司、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活动;联系化龙镇、孙家集街道人大工作及驻两镇(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市直政法、民政人事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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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副主任
分管工作:分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参加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参加的教科文卫、计生体育等方面的活动;联系洛城街道、文家街道人大工作及驻两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市直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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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分管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分管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工作;参加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参加的城建、环保、交通、国土矿产、民防、地震、信息通讯等方面的活动;联系田柳镇人大工作及驻该镇的市人大代表、市直城建环保交通信息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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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分管工作: 分管调研室工作;负责调研宣传、文秘信息、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督办工作;联系稻田镇人大工作及驻该镇的市人大代表、市直新闻宣传方面的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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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
分管工作:分管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参加市委要求人大常委会参加的农、林、水、畜牧、渔业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活动;联系纪台镇人大工作及驻该镇的市人大代表、市直农业系统的市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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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能】
(1)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 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 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5)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 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8)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需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 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
(14)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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