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 导 致 辞 = = 寿 光 概 况 = = 富 强 寿 光 = = 文 明 寿 光 = = 和 谐 寿 光 = = 生 态 寿 光 =
通 知 公 告
生态寿光
近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生态市建设为主线,统筹城乡,科学布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发展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初步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 【舒适和谐的生态居住体系】 近年来,我们立足生态、园林、绿色、环保特色,按照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42万的城市规划总框架和“一个中心四个组团,一轴两翼一河两岸,东跨南扩西改北展”的发展思路,加快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先后成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山东省节水型城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7%,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4平方米。在城区,初步形成了公园、游园绿化为点,街道绿化为线,单位庭院绿化为面,环城路绿化为环,弥河风景区等滨河绿化为带,点、线、面、环、带相结合,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物种丰富、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系统。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带面积占道路用地面积比率超过30%。在农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加强了农村新能源建设和生活污染防治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目前,全市村庄基本达到“五化五通二改一有”标准,即绿化、硬化、净化、亮化、美化;通电、通柏油路、通电话、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改厕、改灶;有必要的文体场所和文体设施,使广大农民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稳定高效的环境体系】 我们立足于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的要求,加大了对污染的防治与治理,不断改进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一是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污染。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批”(即: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对河流和大气污染严重,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对分散的或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 22个,拒批严重污染项目2个,较好地防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二是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大执法力度,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目前我市已有9家大型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通过对废气、废水等的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实现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双赢。三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监督和查处力度,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大幅度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提倡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对农业产出品和土地及地下水的污染。四是加强污染物的治理。投资4000多万元,新建了污水处理场二期工程,扩大了寿北芦苇湿地面积,实行了污水处理的管理与运营分离,污水处理率达100%,实现达标排放。新建了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城区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行了城区卫生托管,卫生集中清扫率达到95%以上。城区新上了两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及时掌握控制城区大气质量,被评为“山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 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受能力,十分珍惜和节约利用资源,既积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又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努力实现自然、生态、资源与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一是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我们在严格遵守《土地法》的前提下,坚持增强容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相结合,集约利用土地。鼓励企业修建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合理控制厂区绿化率,提高土地容积率和投资密度。严格制止毁田烧砖,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二是珍惜利用水资源。针对全市水资源缺乏的情况,我们坚持“四水”(地下水、弥河水、小清河水、引黄济青水)并用,狠抓了河道治理、节水灌溉和工业节水。先后投资近4亿元,对弥河进行了综合治理,治理长度26.5公里,年回灌补源1.5亿立方米。全市38万多亩有效灌溉面积采用工程措施达到了节水灌溉规模标准,60多万亩实现了地面移动软管灌溉,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了喷灌、滴灌及微灌技术。加大了工业节水力度,对用水量大的晨鸣纸业采取了分质、分量、分工序、分工艺用水,合理分配循环水,抄纸用水重复率达到95%,使新水用量减少到了30%以上。拉大新鲜水与循环水的价格差距,鼓励企业使用循环水,节水按价值的25%提成奖励。三是合理利用卤水资源。出台了《寿光市地下卤水资源管理规定》,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按照“晒盐卤水必须先提取溴素、提溴卤水必须晒盐”的原则,实行溴盐联产,不得新上和扩建提溴晒盐装置。为防止提溴后的卤水资源随意排放,对溴素生产企业实行冬季停产、淡季限产措施,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溴素生产企业一律停产休产。同时,启动了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工程,大大提高了能源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