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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开展厂企医疗机构校验规范服务行为
中国·寿光 shouguang.gov.cn 点击数:  2010年08月30日 打印文章 

827,市卫生局召开厂企、个体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安排医疗机构审核校验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工作。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规定,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各厂企和个体医疗机构要于831日前提交《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本年度工作总结;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或出具的校验期无不良执业记分证明等材料。然后市卫生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逐个对厂企和个体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给予“校验合格”和“暂缓校验”的评价,对“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会上,市卫生局要求各厂企和个体医疗机构要认真建立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建设,确保医疗安全;要规范医疗护理文书书写,加强病历书写培训和日常管理;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及对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做好对医师、护士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市卫生局/苏学营)

  作者:市委办公室 来源:中国寿光